关于建立清理国家公职人员违规参与涉矿等经营性活动专项整治工作基础数据电子档案有关事项通知
各党总支,各院、部、处、室:
根据湘办发电〔2017〕74号文件规定,全省要建立清理国家公职人员违规参与涉矿等经营性活动专项整治工作基础数据电子档案。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委专项整治办的部署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对象
根据上述文件规定,本次基础数据电子档案统计对象(清理对象)为:全体在编教职工;副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辞去公职未满三年或退休未满三年的副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
二、工作内容
建立所有清理对象的基础数据档案,主要包括清理对象的姓名、单位、职务、政治面貌、职级、身份证号码、参与涉矿等经营性活动情况、退出情况、核查情况、处理情况等(详见附件)。
三、完成时间
各部门在2017年11月10日前将《湖南省清理国家公职人员违规参与涉矿等经营性活动基础数据统计表》电子版发送至my_jjs@126.com,纸质版报送纪检监察室。学校专项整治办统一汇总后上交厅委专项整治办。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建档工作。各部门建档、校专治办归集、厅委专治办统筹的工作原则,强化领导、专人负责、抓好落实。
2.认真建好基础档案。详细核对每一项信息,确保数据真实、完整和准确,全面掌握有关情况。同时,注重数据分析运用,及时发现并查处相关问题。
3.严格保密工作纪律。对基础数据电子档案包括原始纸质档案,都要按照保密要求,加强规范管理。
联系人:杜莹
联系电话:0731—82804947
附件:湖南省清理国家公职人员违规参与涉矿等经营性活动基础数据统计表
纪检监察室
2017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