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各院、部、处、室、中心:
根据省纪委省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和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近期下发的有关通知要求,现将抓好“两节”期间“四风”问题,提出以下要求:
(一)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湖南省纪委监委及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关于“两节”通知要求,紧密结合本部门实际,盯紧盯住元旦、春节期间“四风”问题,持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切实加强问题排查和监督检查,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
(二)压实主体责任,各党总支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督促监督本部门党员干部职工严格遵守元旦、春节有关纪律要求,部门领导干部要发挥“头雁效应”,带头防治、自觉抵制、主动整治“四风”问题,形成以上率下的良好态势。
(三)加强教育提醒,早敲常敲“警钟”,采取短信、会议传达等多种方式向党员干部打招呼、提要求,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杜绝侥幸心理,督促在节日期间时刻紧绷纪律规矩这根弦,自警自省自重,守住行为底线,确保务实节俭、文明廉洁过节。
(四)加强监督检查,学校纪检监察室将联合有关部门对节假日“四风”问题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查处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利用名贵特产特殊资源谋取私利、公款大吃大喝、违规发放津补贴、公车私用、违规操办婚丧喜庆、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旅游安排等突出问题,严肃查处在落实教育扶贫惠民政策、帮扶救助、安全生产、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不担当、不作为问题,深化整治教育领域加重基层和群众负担突出问题。各党总支发现的节日期间“四风”问题线索及重要舆情,要及时上报学校纪检监察室。
(五)及时上报材料。各党总支学习传达纪律要求情况和监督检查工作情况于2月5日前上报纪检监察室。(邮箱1589039261@qq.com)
纪检监察室
2020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