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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表日期:2009年06月19日 00:00

各系、部、处、室:

根据中央关于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要求,省纪委、省监察厅、省财政厅、省审计厅联合制定的《关于在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规定,省教育厅、省教育工委会统一安排,并经学院2009年度第十次党政联席会议决定,现将在我院开展“小金库”的专项治理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         学院成立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罗志 

副组长:邓顺川、赖小萍、孙向宇

成员处室:财务处、审计处、纪检监察室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财务处,袁贤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专项治理内容:

1、违规收费、罚款及摊派设立的“小金库”;

2、用资产处置、出租收入设立的“小金库”;

3、以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设立的“小金库”;

4、经营收入为纳入规定账簿核算设立的“小金库”;

5、虚列指出转出资金设立的“小金库”;

6、以假发票等非法票据骗取资金设立的“小金库”;

7、部门违规以其他方式设立的“小金库”。

三、学院各部门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对本部门进行全面自查,形成自查自纠报告,加盖部门公章,于622日下午5点前报送纪检监察室。

四、学院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将对部分部门进行重点检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各部门针对治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认真进行整改,从源头上防治“小金库”的滋生。

中共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

2009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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