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报废资产处置公告
根据教育厅《关于同意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部分国有资产报废处置的批复》(湘教函【2013】211号)、《关于同意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部分国有资产报废处置的批复》(湘教通【2013】211号)文件精神及学校资产管理的相关规定,现将我校一批报废资产公开处理,公告如下:
一、处理物品
学生计算机、交换机及示波器等报废资产一批,数量如下(注:具体物品看现场):
1.计算机等电子产品1726台。
2.交换机、服务器等网络设备146台。
3.电视机、摄像机等电子设备48台。
4.打印机、扫描仪等办公设备230台。
5.示波器、仿真器等仪器仪表设备184台。
6.家具(含课桌椅)及其他2630件。
二、报名事宜
报名时间:2013年11月20日上午8:00到12点、下午2:30到5:30、2013年 11月21日 8:30至15:00。
报名注意事项:凡有意参加竞买者,报名时必须携带公司法人代表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五金交电或旧电子产品回收及家具)、银行开户许可证,税务登记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以上材料原件必需交学校纪检监察室审核),办理报名手续,审查合格者为有效竞标人。竞买时须交竞买保证金10000元,采用公对公方式转账到我校账号上(账号:800024376809015;开户行:长沙银行湘银支行 ),竞买不成保证金全额退还(不计息)。
报名地点: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室
联系电话:0731-82804947
三、看现场时间和地点: 2013年11月21日下午3点 S8栋实训楼、图书馆及软件学院。
四、报价时间:2013年11月22日(周五)上午11:30前。
五、处理地点: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院内
六、处理办法:
1.具备以下条件为合格买受人
(1)公司注册资金500万元及以上。
(2)资质审查合格。
(3)按时以公对公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
(4)法人代表本人参加竞价。
2.报价总价最高竞拍者为买受人。
七、买受人付清货款后,七天内自行搬运和保管竞买资产,并清理报废资产存放场地,否则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
2013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