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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申中秋、国庆期间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
关于重申中秋、国庆期间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
作者:唐政秋 邓传丽 发表日期:2019年09月12日 14:26

       关于重申中秋、国庆期间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


各党总支,各院、部、处、室: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续整治“四风”,营造务实节俭文明清廉的节日氛围,现就中秋、国庆期间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压实主体责任。各党总支、各部门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把中秋、国庆节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纠正“四风”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项整治工作,及时作出具体安排部署。

二、严明纪律规矩。全校教职工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增强纪律观念,自觉遵循“十个严禁”,即: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和福利;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活动;严禁把公款用于走亲访友、旅游等非公务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月饼、贺卡、花卉等节礼;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电子红包、电子礼品预付卡等;严禁组织或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严禁违规配备和使用公务用车;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奢侈浪费和各种变相违规违纪行为。

三、严格监督执纪。学校纪委将聚焦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紧盯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特别是名贵特产、公款吃喝、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公款旅游等节日易发多发问题,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抽查、交叉检查等方式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对节日期间“四风”问题线索,实行严查快办,典型案例一律通报曝光。各党总支、各部门要加强对本部门落实节假日有关纪律要求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线索及时报告学校纪委。

四、及时总结情况。要严格执行节日期间紧盯“四风”问题值班、报告、督办制度,及时掌握有关线索、舆情,重要紧急情况及时请示报告。中秋、国庆节假期结束后,请各党总支于10月8日前,将执行中秋、国庆期间有关纪律和监督检查的工作报告(不超过1000字)经党总支书记签字后送学校纪检监察室。邮箱:1589039261@qq.com

中共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9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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