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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持续深入开展教育行业不正之风专项治理的通知
关于持续深入开展教育行业不正之风专项治理的通知
作者: 发表日期:2017年05月11日 00:00

民院党发〔201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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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持续深入开展教育行业不正之风

专项治理的通知

各党总支:

根据2017年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及2017年全省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巩固三个专项整治工作成果。开展教育行业不正之风专项整治工作,将“治陋习、树新风”、“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及工作作风专项整治工作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点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 成立领导机构

成立学校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组长:蒋晓明、李斌

副组长:刘洪宇、赖小萍、孙向宇、谢希钢、袁贤莉、王庆国、唐春霞

成员:王开生、魏勇军、胡彬、刘亚琴、方玲玉、龙新辉、周涛、卢军、肖明、孙锋、张旻宇、张晓琳、钟涛、徐怀、张苏辉、谢海波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纪检监察室。刘亚琴任办公室主任。

二、主要任务

(一)按照《关于印发〈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民院党发〔201622号)文件要求,重点整治当前党员干部队伍中存在的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或奖金福利、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涉赌涉毒五个方面突出问题。

(二)按照《关于印发<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民院党发〔201623号)要求,重点查处和纠正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对各项教育补助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违规收费乱摊派行为、高校违规招生及乱收费行为、各部门工作人员的不正之风等四大类重点问题进行全面整治。

(三)根据《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关于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意见》(民院党发〔201433号)要求,重点查处 “慵、懒、散”现象,工作时间串岗、上网购物、玩游戏、看电影、听音乐、炒股票及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坐班人员无故旷工、迟到早退、擅离职守、教师岗位人员上课迟到或提前下课,擅自调课、停课或私自请他人代课;各类会议会风情况等。

三、工作要求

() 加强组织领导。专项治理由党委统一部署,各党总支分级负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分管领域的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办、审核、把关,传导责任压力。党总支要成立相应专项整治工作机构,要把“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作为落实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认真研究部署,加强日常监督,狠抓工作落实。总支书记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好职责范围内的专项整治任务,深入推进整治工作的有序进行。

(二)强化教育引领。各党总支务必将纪律挺在前面,将责任扛在肩上,要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强化对整治工作内容、意义的教育引导,常抓抓出作风新气象,严抓抓出守纪好习惯。

() 加大督办督查。要加大执纪问责力度,严肃查处不收敛、不知止的顶风违纪行为,以问责追责推动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对问题多发频发、消极对待、被动应付、突出问题隐瞒不报、抓专项整治工作不力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学校将通过专项督查、明察暗访、下发督办函、约谈问责、查处典型案件等点面结合的形式,各党总支对整治工作开展日常督查,对苗头性问题决不放过,及早教育提醒,制止纠正。确保专项整治工作任务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四)注重整治实效,每月报送情况。各党总支接到通知后,请认真开展教育行业不正之风专项整治工作,将党总支专项整治工作机构的成立情况于418日前报送纪检监察室,并每月25日前填写《教育行业不正之风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月报表》,经总支书记审核签字盖章、分管校领导审阅签署意见后,报送纪检监察室,电子档发送至my_jjs@126.com。报送情况将及时登记,按月通报。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纳入年度党建工作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内容。

联系人:杜莹,电话:0731-82804947

附件:《教育行业不正之风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月报表》

中共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17420

上一条:关于开展廉洁风险点排查评估和申报2017年监督事项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转发《关于印发肖国安、施光清、曹世凯同志在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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