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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纪委精准履行监督职责 提升执纪效能
学校纪委精准履行监督职责 提升执纪效能
作者:唐政秋 邓传丽 发表日期:2020年01月10日 11:16

2019年,我校纪委坚持以制度为导向,制定并推行了《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监督暂行办法》,推动学校纪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精细化和科学化。

《办法》明确监督目的是落实“三转”要求,监督实施主体是纪检监察机关,监督内容重点在执行上级规章制度、工作责任落实、廉政建设、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情况等,并阐明了干扰、阻碍监督实施的责任追究方式、为学校有效开展监督提供了制度保障。

《办法》重点明确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是“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行使监督职责时,纪检部门不再是冲在前面替应该履职的部门去处理问题,而是监督应该履行职责的部门正确履职,有目的、有计划、有重点的主动监督。

《办法》201年6月份实施以来,学校纪检监察机关围绕中心工作紧盯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有效监督,在招标与采购项目、单招考试、教师职称评审、干部提提拔使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主体责任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和巡察整改等工作中开支有效监督等20余次,廉政审核意见回复156人次,下发通报2期,发现问题线索3件,立案2件,党政纪处分2人,为维护学校良好的政治生态提供了保障。

该项工作还得到了上级纪委监委领导的肯定,也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影响,被人民日报新媒体端、湖南日报新媒体端、湖南省教育厅政务网等予以宣传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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